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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积极破解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之难题
章贡区通过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积极探索破解性别比升高之难题。全区各镇建立健全孕期跟踪管理制度,医疗部门强化对超声诊断仪的监管力度,各部门大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推进利益导向机制,在全社会倡导“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风尚,并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政策推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了低生育水平。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区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性别比专项整治小组。二是下发了相关文件。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区计生领字[2008]1号),确保性别比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设立人口基金会,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奖励基金主要从三个方面筹措:财政拔款,社会抚养费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用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已扎二女户家庭的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扶助,奖励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广泛宣传,加强监督。一是加大了宣传教育,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各村周围张贴2-3条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的大型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新风尚,使人人都知道,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是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婚育新风与新农村建设同行”活动,印制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已扎二女户实行奖励的优惠政策进村入户发放到群众手中,倡导“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新风尚。
三、完善机制,关爱女孩。完善利益导向,建立长效机制。早在2006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2006]5号),对农村已扎二女户给予办理不少于3000元的养老保险;对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一女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户,给予办理独生子女 “两全”保险;对农村已扎二女户的女孩和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上学给予优惠。
四、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在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抓好孕情跟踪服务制度。对全区所有领取生育证的对象全部建立跟踪服务档案,分别落实跟踪服务责任人。发现计内怀孕对象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追究跟踪服务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建立B超监管和定点引产管理制度。对全区医疗单位的B超及其操作人员进行清理登记。在各个医疗单位的B超室设立醒目的“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警示牌,完善怀孕妇女B超检查登记制度,规定凡是对孕妇实施B超检查,必须逐例登记孕妇姓名、单位或地址、身份证号码、检查时间、检查目的、检查结果,检查时必须2名医生在场并签字。区政府明文规定定点引产医疗单位,并且孕14周以上引产必须有人口计生部门的证明,否则,以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处理,同时,各医疗单位每月底要将本月孕妇B超检查和孕14周以上引产对象花名册报区人口计生委。
五、部门配合,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同心协力、相互配合,建立相关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区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有关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信息通报工作的通知》,对凡是在医疗单位发生的婴儿出生、死亡情况,各医疗单位每月必须向区人口计生委。区公安部门每月将婴儿出生入户登记情况书面向区人口计生委,堵塞出生入户登记管理上的漏洞。民政部门定期通报婚登情况,以便计生部门及时跟踪服务,掌握孕情。
六、严厉查处,兑现政策。一是强化监督,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在公安、监察、民政、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擅自人工流产、引产和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属实的,都给予5000元的奖励。二是狠抓“两非”案件的查处。今年根据掌握的线索,立案查处了4例“两非”案件,涉案人员均得到严厉的处理。
通过开展关爱女孩及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了全民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保护妇女、关爱女孩的自觉性,有力促进了育龄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章贡区人口计生委 肖毅 李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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