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国:设立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会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重奖举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整顿生育秩序,净化生育环境,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稳定好现有的低生育水平, 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会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依法管理,整顿生育秩序,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是当今人口计生工作迫在眉睫的关健问题。必须大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兴国,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为此,该县人口计生委制定出台了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会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重奖举报制度。
重奖举报制度明确了六个方面的举报内容:一是政策外生育。政策外怀孕或政策外生育的;二是弄虚作假。自已违纪生育的则做父母或其他亲戚抱养的;三是转移他处藏匿多年不报的;四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后生育了男孩的;五是对政策内怀孕后进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的;六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重奖举报时限界定为1990年9月1日后计划外生育的、1995年9月1日后非法抱养的、现已计划外怀孕的;
该县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会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重奖举报制度明确了奖励办法,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经调查属实,且还未处理的,对举报人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按举报的内容不同,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该县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社会名人富人政策外生育重奖举报程序进行了规范,在全县范围内多处设立举报信箱的同时,还开通了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的举报方式。对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查办三个环节和有关要求也作出了明文规定。
该县县委书记廖晓凌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充分肯定了这一举措。这一强劲举措的落实,必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对转变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促进兴国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上台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兴国县人口计生委 韩清华)
|